移动互联网营销当属微信营销,智能手机已经普及,微信已经成为主流的社交软件,
微信朋友圈现在已经成为微商的主要阵地,而且做微商的一部分人已经赚的盆满瓢满,
微营销其实就是围绕微信或者说微商进行的营销。
形式灵活多样
(朋友圈 二维码 公众平台 小程序)
强关系的机遇
营销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的到达率,这也是所有营销工具最关注的地方。与手机短信群发和邮件群发被大量过滤不同,微信公众号所群发的每一条信息都能完整无误的发送到终端手机,到达率高达100%。
移动终端的便利性再次增加了微信营销的高效性。相对于PC电脑而言,现在的智能手机不仅能够拥有电脑所能拥有的大部分功能,而且携带方便,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信息,而这也会给商家的营销带来极大的方便。
曝光率是衡量信息发布效果的另外一个指标,信息曝光率和到达率完全是两码事,微信是由移动即时通讯工具衍生而来,天生具有很强的提醒力度,比如铃声、通知中心消息停驻、角标等,随时提醒用户收到未阅读的信息,曝光率高达100%。
事实上,那些拥有粉丝数量庞大且用户群体高度集中的垂直行业微信账号,才是真正炙手可热的营销资源和推广渠道。比如酒类行业知名媒体佳酿网旗下的酒水招商公众账号,拥有近万名由酒厂、酒类营销机构和酒类经销商构成粉丝,这些精准用户粉丝相当于一个盛大的在线糖酒会,每一个粉丝都是潜在客户。
微信用户已达13亿之众,微信已经成为主流信息接收工具,其广泛和普及性成为营销的基础。君不见那些微信大号动辄数万甚至十数万粉丝?除此之外,由于公众账号的粉丝都是主动订阅而来,信息也是主动获取,完全不存在垃圾信息遭致抵触的情况。
如今一打开朋友圈,售卖面膜和化妆品的信息满屏乱飞。日前,《广东省网络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,该办法明确网络化妆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,且电子购货凭证可以作为投诉依据,而第三方平台必要时也可以停止对其提供互联网交易平台服务。
今后,网售化妆品并不是谁都可以想卖就卖,按照上述办法,无论是在自建网上还是在第三方平台,从事网络化妆品经营者都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,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。如果消费者使用网购化妆品后出现不良反应,经营者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。
对于不合格的化妆品,如果是企业原因造成的,经营者应配合生产企业召回;如果是经营者自身原因造成的,经营者要主动召回,并通知供应商,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,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均可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。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通泰路新蒲大厦
电话:15138955318
Email:fykj@fyweb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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